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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记得初中的时候,语文老师布置的假期作业就有写读书笔记一项。我还记得我写的是《汤姆·索亚历险记》的读后感。老实说那本书当时我读得稀里糊涂,但作业又是要交的,所以只得东拼西凑地写了一点。这大概也是我最后一次用这些“拼凑”、“吹捧”或者“投(某些)阅读者所好”地来写这类文章,在此之后我成了“无病呻吟”文字的坚决抵制者:要么干脆不写,要么就不写那些矫揉造作的文字,并为此付出了高考语文作文砸锅的代价。
  到了大学总算自由了不少,在忙碌之余读了许多书。其中好些过目即忘,但也有不少读完之后颇有感触的,然而却懒得动笔,于是也几乎忘却了。后来和X小姐谈及这些,她却觉得我还是写读书笔记较好,这样即使没读过此书的朋友,也可以“道听途说”,在书的海洋里了解一些书籍岛屿的见闻吧。
  今天要讲的是美国现代作家Kate DiCamillo的著作《爱德华的奇妙之旅》。我觉得,大部分的书,从书名上很难看得出什么奥妙来,大多数情况下它也仅仅是对内容的一个概括罢了。当我拿起《爱德华的奇妙之旅》时,想法也是差不多的,封面上画了一只玩具兔子,正向放射出温暖光芒的房屋走去。玩具兔子?应该就是那些会说话、走路的形象吧—— 就是那些玩具,和人一样—— 不妨说,就是人。这大概是“又”一本这样的小说吧?
  真出乎人意料。爱德华·图雷恩—— 一只瓷兔子,并不是我们通常看到的那种形象—— 是那种会走会蹦会说话会做事的玩具。事实上,他只能倾听和思索。爱德华的经历并不能产生所谓“揭穿社会黑暗现实”之类的“深刻”意义,这本小说试图探索的是爱的意义。通过在世界各个角落上颠沛流离的生活,原本生活在优越环境下、冷若冰霜的瓷兔子懂得了什么是爱。我以为最妙的地方是—— 故事情节看起来如此地实际和合理:瓷兔子当然是不会说话和走路的(但也许他能思索);故事中的人没有绝对圣人和绝对坏蛋的分别,等等。读完这本书,我想起老朋友子聪以前说过一句富含哲理的话:“电线杆也许以另外一种生命形式存在……”盯着自己心爱的绒毛玩具,我想:也许他们真的能倾听和思考?
  故事的结局很圆满。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与他的主人阿比林分别几十年之后,瓷兔子爱德华终于又神奇般地回到了他朝思暮想的家。这也许是唯一不大贴近现实之处,但让世界多一份温暖有什么不好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