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小姐别传
巍巍中大充斥着千奇百怪的厉害人物。在哪里逗一圈,随便抓两个人来,肯定都是有过一段不仅仅是中学成绩单领头羊的光辉业绩。对于这一点我已经很习惯了。然而,到现在为止,我觉得其中看起来最不可思议、最让人惊叹的人物,还应当属H小姐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
单从外表上来看,你所怀疑的肯定不会是她是否是个大牛,而是会想:她是大学生吗?或者说很可能会想:她是高中生吗?H小姐个子不高,短发梳得齐齐地披在脑后,而加上她的大眼睛、圆脸蛋,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初一小女生风范。她又总是穿着小孩式的衣服(事实上以她的身形,恰到好处),比方背后印着一个大问号或者是前面印着几只小熊之类。看到这样的一幅景象,假使要在她的名字前加个适合于那个年龄阶段的形容词,如“稚气未脱”、“天真无邪”等等,人们都会觉得毫不为过,甚至还不足以完全体现她的气质。
有些人外表看上去很如何,而他/她的行为举止给你的第一印象却会完全不一样。H小姐不属于这种类型,她的举手投足给你的第一印象只会强化了你对她外表的第一印象。军训的时候我们准备军歌比赛,请她来当特别顾问,闲暇时她就在一边和同伴玩拍手游戏;我们排练弦乐重奏,要求她把谱子背下来,她用淘气的口吻嚷:“哇…… 你们欺负我,再欺负我我就罢演!”最后两个字用一种非常顽皮的顿音说出来。面对这种场景,我们几位大男生无可奈何,只能顺着她的意。
如果H小姐仅仅是这样耍大小姐风范,那我们也大可以给她贴上“淘气的孩子”标签的。问题是,这样一位看上去似乎纯粹顽皮可爱的人物,其实有着许多相当厉害的功夫。我记得管弦乐团面试那天,面试官听完她的小提琴表演之后对另一位面试官交头接耳:“首席的位置危险了。”这其实一点也不出乎人们的意料,因为她就是她所在当地一个交响乐团的首席。迎新晚会上的弦乐重奏上,她就是我们头儿,指挥我们如何鞠躬,坐下,开始演奏—— 这个头儿的位置是大家默认的,没有人对她的指挥提出哪怕一点点的异议。
这样一位平时看起来小孩子气的人物,关键时刻也能挺身而出,独挑大梁。军歌比赛之前半小时不到,我们要临时增加朗诵环节,可经过十多天的军训大家嗓音沙哑,谁来朗诵呢?当所有人都沉默的时候,H小姐站出来说了两个字:“我来。”我感觉所有人顿时用一种无限尊敬的神态注视着她。H小姐用十分钟不到的时间把百来字背了下来。在舞台上的时候,虽然未能完全背出来,但她冷静地进行了及时修改,使坐在下面的评委听不出有任何缺漏。后来我们获得了亚军,H小姐功不可没。
某日我听C哥说H小姐会武术。鉴于我每天早上都到楼下耍拳,便邀请她一同切磋。“好啊,你几点出门?”“六点五十分这样子。”我说,自以为算个比较早的时间了。“噢,我是六点钟左右……”“六点!?”我差点连话都说不下去了。“是呀,”她扮了个鬼脸,“因为我要练刀术。”我用一种有些恐惧的眼神盯着她。练刀?H小姐是很老实,不会吹牛。可是,想想看,如此的人物竟然会刀术,就好像八九岁的小姑娘是个武林高手一样,觉得怪“鬼”的。后来C哥才告诉我说,人家刀枪棍拳,样样都会的……
之后已经入了管弦乐团的C哥只要来到我宿舍,肯定就会说“H小姐又如何如何”了。“你甭老提H小姐如何如何了。”我说。“可你知道吗,人家除了会小提琴会武术,还会古典舞现代舞,会炒菜会做饭,会画画会写书法,还有多少会的我们也数不清了,下次我们演奏要伴舞、活动要题字可以找她来呀!”C哥说。“不要老长他人威风灭自己志气了,人人都是从不会到会的!而且,我敢保证H小姐肯定不会天文!”我颇为不忿。“给她两个月的时间,我敢担保她也能发现个什么新的星体的!”C哥非常虔诚的说。我听到这等颇为挑战性、还要出于第三者之口的放话,大吃一惊,仔细一想,原因只有一个:在一些人看来,H小姐是—— 神。
现在或许可以不很恰当地引用牛顿的一句话:“要说我比别人看得远一些,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。”这句话据说原本是影射胡克的毒话,不过现在也可以用来平衡看到厉害人物之后的感想。人人生下来都是赤条条一丝不挂,要说某人比别人厉害,那是因为他/她书看得比别人多一些,事做得比别人多一些。然而某些时候,要是不在特定场合下考察某些人,似乎根本就想不到他/她有如此厉害的功底,知道之后,惊奇之余便是惊叹。以前我就遇到有一位相处一年多的同学,普通话和粤语都说得呱呱叫,可后来才知道那位是韩国人,原来根本想不到,对不对?本来有时候仔细看看么,想不到的,或者是厉害的,都是不会“偏离”到要大大惊叹的地步。可现在H小姐实在是太太太出乎人意料之外,可谓童真与才干之特异结合,于是惊奇之余当然是惊叹,惊叹之余,自然就要“为之文以记”。自余所闻,难有出其右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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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发表于2006 November 13 21:59,归类为椰子笔谈。您可以通过RSS 2.0来订阅有关的评论。 您也可以留下评论或在您自己的站点跟踪引用。 This entry was posted on 2006 November 13 at 21:59 and filed under 椰子笔谈.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post through RSS 2.0. You can leave a response or trackback from your own site. |